申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历经过多次变化。比如,从早期试点的有机、无机二分法,逐步拓展为2011年以来试点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然后,是目前实行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四分法。 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及居民“干、湿”垃圾的分类类别。其中,易腐垃圾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果蔬菜皮、碎骨碎肉等单位“湿垃圾”。 可见,申城现行“四分类”与国家的要求一致。同时,目前的“四分类”分类标准已实施数年,约定俗成,市民认知度和配合度逐渐提高,此时不宜轻易再做调整。2017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绿化市容局问卷调查显示,在接近15000份问卷中,赞同“四分类”并主张干湿分类的意见占67.4%;今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问卷调查再次验证这个结论,在16000余份问卷中,75.6%的被访者对于“四分类”表示认可。 于是,条例草案第19条将“四分类”予以延续和固化,并具体分类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垃圾品种(见左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由市绿化市容部门会同市商务、环保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不过,具体分类目录也并非一成不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特性,都会是具体分类目录的调整缘由。 姚丽萍 我要爆料联系电话:021-22899999新民网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