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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蜘蛛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06
摘要: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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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栗延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菊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依托在出版文化领域的行业地位、客户基础和核心资源,打造教育、出版文化综合服务生态圈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公司业务的相关多元化布局和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深度挖掘内涵增长能力,致力充分利用“出版服务云平台”在利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工业信息化技术,聚合需求、优化产能,延展服务链条方面的能力,提升出版综合服务实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实力不断增加。

  2018年1-6月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取得较大幅度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072万元,同比增长62.1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43.89万元,同比增长67.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61.78万元,同比增长87.48%。

  (一)出版综合服务

  公司在出版综合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不断彰显,各项指标稳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1-6月公司出版综合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6,291.11万元,同比增长68.43%;净利润4,152.88万元,同比增长75.64%。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2017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新闻出版产业规模、效益稳步提升。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不含数字出版)实现营业收入18119.2亿元,较2016年同口径增长4.5%;利润总额1344.3亿元,增长2.7%。

  2017年,图书出版营业收入增长提速,图书出版实现营业收入879.6亿元,增长5.7%。印刷复制营业收入增速加快。全国出版物印刷实现营业收入1670.39亿元,同比增长4.04%

  公司自上市后在华东、华北地区新建产能和生产基地,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新建产能得到有效释放,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以华东地区为例,报告期内,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9.80%。

  根据北京开卷《2018年上半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报告》,2018年1-6月份,头部1%的品种占销售码洋的比例达到52%,头部效应越来越明显。公司与各细分领域头部出版机构均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公司优势将不断彰显。

  公司继续推进“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在报告期内,“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63%。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是以出版机构和中小印刷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公司在出版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深厚资源和强大的技术能力为支撑,适应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极大的巩固了公司在印刷服务业务上的优势,又为公司开辟数据服务、创意设计、产能管理、供应链服务、图书仓配等新兴业务增长点,为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不断提升奠定基石。

  (二)教育培训服务业务

  为推动公司教育培训业务的快速和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体系、新业务拓展和营销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挖潜,学员人数、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8年6月30日,教育培训业务主营业务收入8,781.17万元,同比增长22.48%,净利润879.05万元,同比增长34.1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课程体系和扩充产品品类。新增适合4-6岁低龄儿童学习的UARO课程、小学低年级Scratch图形化编程课程、以及小学高年级到初中的Python课程等。目前,公司已经形成可以为4-14岁青少年提供长达10年机器人和编程学习的课程体系。

  报期内,公司在扩大规模和拓展课程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教研体系和教学体系,以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服务。 在招生方面,公司在全面推进以地推为主的营销方式的同时,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建立全方位的综合获客模式。公司积极拓展赛事体系,目前公司主办、承办或合作的各项赛事已涵盖国内几乎全部著知赛事,可以为广大学员提供最丰富和多样化的机器人赛事机会。

  在2B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推动业务的发展,打造2B素质教育生态。2018年,公司成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现代教育装备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进行中小学机器人教育课程、教材和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上半年,公司与工信部旗下北京信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目前,双方正在共同推进青少年机器人技术培训教材的制定、等级考试规划和活动组织、师资培训、机器人赛事合作等。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博教育被认定为青少年机器人技术与人工智能编程能力测评活动第一批科普实践活动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通知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广州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中鸣数码参与或主办了国内多项全国性机器人竞赛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其拥有面向全国中小学的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用户基础,将有效推动公司2B业务的进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两家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新设子公司天津宏源盛业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UTDN5J。

  (2)2018年4月3日,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新设子公司天津鸿承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UU6F8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3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107人调整为10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48万份调整为245.17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获授条件。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3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5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2.34元;

  5、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8-2020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是指全资子公司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首个考核期根据激励对象前三年的业绩表现确定当前可行权比例,后续考核

  期依据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表现确定当期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

  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107人调整为10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48万份调整为245.17万份。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5.17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324,683,378股的0.76%,分配明细如下:

  ■

  3、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34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45.17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 12.34元。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8年8月3日为授权日,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5.17万份股票期权。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获授条件。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通股份”)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274名激励对象合计限制性股票23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5万股,预留46万股,授予价格为19.00元/股。

  2017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7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08,660股,以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274名调整为197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10,000股调整为4,20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由1,850,000股调整为3,282,680股,预留部分由460,000股调整为920,00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19.00元调整为每股9.485元。

  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1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82,680股,授予价格为9.485元/股,预留920,000股。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97名,其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该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700 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485元/股。

  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80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股办理解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40%。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2017年6月27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于2018年6月27日届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0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4,7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80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其中4名激励对象中在考核期内考核为B档,其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万股,可解锁比例为其计划解锁比例的50%,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3.8万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我们同意公司为180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234,7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解锁事项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的发展,公司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三、业务期间及拟投入资金

  2018年度,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8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剧烈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汇率反向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远期结汇业务专业性较强,金融机构审批时间较长,其系统故障、审批异常等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在办理远期结汇业务的过程中遭受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远期结汇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原则,将加强对汇率走势的研究分析,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结汇策略,提高成本控制效果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应制定《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交易须基于公司的外支出预测,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交易规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兴源”)拟向北京建发纸张有限公司购买纸张,公司为该事项向北京建发纸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盛通兴源实际经营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正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1号2幢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盛通兴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盛通兴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支持盛通兴源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此次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近12个月(不含已履行信息披露的部分)为控股子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为0;为全资子公司(包含孙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3日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董事出席情况:到会董事有贾春琳、唐正军、侯景刚、蔡建军、梁玲玲、马肖风、蒋力、李万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栗延秋委托董事蔡建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列席情况:监事会成员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肖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贾春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70)。

  议案2、《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07人调整为10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48万份调整为245.17万份。

  因公司董事侯景刚为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议案3、《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向10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45.17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

  因公司董事侯景刚为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议案4、《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80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股办理解锁。

  因公司董事侯景刚、梁玲玲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议案5、《关于〈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告。

  议案6、《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议案7、《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告。

  议案8、《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议案9、《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盛通商贸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议案10、《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监事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到会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庆允主持。上午10:30,会议讨论了下列议题,并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会监事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议案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70)。

  议案2、《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议案3、《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45.17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 12.3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议案4、《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80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其中4名激励对象中在考核期内考核为B档,其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万股,可解锁比例为其计划解锁比例的50%,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3.8万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我们同意公司为180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234,7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议案5、《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日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2018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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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06
  • 责任编辑:蜘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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