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口市2009-2012 年(市直属)中小学校安工程重新立项的复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海口市2009-2012年(市直属)中小学校安工程重新调整项目立项的函》(海教函【2012】8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市中小学校安工程2009-2012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批复》(海府办函【2012】11号)文,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推动学校的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同意建设市2009-2012年(市直属)中小学校安工程项目。 二、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市直属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位于市内相应改造学校校园内,计划改造总面积为241334.69O(其中加固维修面积为100620.69O,重建面积为91067O,迁建面积为26270O,拆除不建面积为23377O)。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8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省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和教育费附加。 三、请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补充招标投标的相关内容。 四、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和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条件落实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报送审批。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中心,四个区教育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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